國務院關于深化“證照分離”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
國發〔2021〕7號
開展“證照分離”改革,是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,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,對于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系、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重大意義。為深化“證照分離”改革,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,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范圍內推行“證照分離”改革全覆蓋,并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加大改革試點力度。
以下截取軍工資質調整內容,請大家關注:
一、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
取消省級國防科技工業部門實施的“第二類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(初審)””申請人直接向國家國防科工局提出申請。
二、國防計量資質
將國防計量技術機構資質由三級調整為兩級,取消三級資質,將二級資質的許可條件調整為目前三級資質的許可條件。
三、軍工保密資質
將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由三級調整為兩級,取消三級資格,相應調整為二級資格的許可條件。
轉自: 軍工準入資質一站式服務平臺